1. 教会的行政事工应当实行民主方式,还是以神权为主?答:神权是很好的,不过要弄清楚那个神到底是谁,如果是你,那就不好了。很多人讲神权,其实就讲他自己,他叫作神权;很多人讲民主,其实就是讲他自己他就是民主,所以在这些伟大的名词背后,还盼望有诚实的领导。如果你真是为了神的权,你自己有没有尊重上帝?撒母耳先问上帝才作决定,他实实在在有神权,不是说我代表上帝,我讲了就算数,不!在重要的时刻他回过头来,离开百姓、转面向上帝求引导,所以求主帮助我们。真正以神为主。
2. 如果你的服事能重新再来一次,你会有怎么样的改变?你对从事学生福音工作的青年传道人有何建议?答:葛理翰年老的时候人家问他,如果你从头来一次,你会怎么样?他说:“我会比较注重神学,因为我这一方面比较缺乏。”如果你问我:“唐牧师,如果你从头再来一次事奉,你会怎么样?”我说:“我会照样从十七岁做这样的工作直到现在,我没有后悔。”葛理翰的布道里面,神学基础是比较弱,还好上帝保守他没有什么显著的偏差,上帝还是很怜悯他.他无形中把很正统的东西讲出来,只是比较浅,没有深入的交待。我个人在神很严厉的装备之下,一方面教神学,一方面牧养教会,又一年七、八个月在外面布道,结果就使我又布道、又护教、又教神学、又教哲学、又牧会,把这许多的事奉交织在一起。所以我发现,如果神再给我从头来,我说:”感谢主,我还是要这样!”神就是这样引导我的。
很多做学生工作的,做了十年以后突然发现自己很空虚,什么都没有,然后慢慢的对机械性的事奉产生枯燥感,厌烦自己,那怎么办呢?很想再去念神学,但是已经三四十岁了,再跟年轻人一起念觉得不好意思。其实我告诉你:第一、不要怕自己年龄有点大,只要你肯读,都还会进步。第二、如果有可能,早一点读书再出来事奉,不必太急,很多人认为“要先去事奉,先去传福音”.为什么?“因为明天耶稣要来了!赶快传吧!不然人家就死了。”不必那样急吧!当然“火热的心”是应该有的,但是“没有装备就出去事奉”却是违背圣经原则的;耶稣基督要门徒“去传福音”,但是他说:“你们不可出去,要先在耶路撒冷等候。”什么意思?去、留之间有时刻,有定律,有原则。有很多的人认为:“唉呀!读五年、六年的神学,太久了!”好象他只有七年的生命,花六年去读书就是得罪上帝似的。如果你读四年神学,好好研究,然后可以使用四十年,不会错。
3. “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”请问此适合于婚姻吗?若与非基督徒相爱该如何?答:婚姻是一切社交的活动中最亲密、最长久、最严肃、最负责任,也是最危险的一种社交活动,个人与个人在暂时之间的永恒。所以不要随便。也并非凡是信与不信结婚一定没有好结果,如果一个真正明白圣经原则的基督徒,如果爱对方爱到不能离开的话,又认为你的爱一定是从神而来的话,无论如何应发乎情、止于礼。第一圈只作朋友,第二圈是知己朋友,第三圈是终身朋友,在未将福音传给对方前,真正感到他在神恩典中有长进,直到领受基督生命之前,最好不要进入嫁娶。这种严肃、很慎重、实在尊贵生命的爱虽然不容易接受,但是他会从内心生命尊重你。
4. 当人发怒的时候,用怎样的办法来克制?答:首先我们要思想,发怒是不是犯罪?如果发怒是犯罪,那么根据圣经,是怎样的看法?我要告诉你,发怒可能犯罪,但也可能止住罪恶。发怒本身是中性的,不能说是罪,也不能说不是罪。圣经告诉我们,圣父会发怒,圣子会发怒,圣灵也嫉恶如仇,所以,神是会发怒的神,而保罗针对[发怒]讲过一句话:[发怒不可到日落。]又说:[发怒不可犯罪。]所以我们先了解,这个怒气的本身,是以神的道为中心,或者是以自己的意念为中心?发脾气是一件事,为什么发脾气则是更重要的一中。你为神发脾气,或是为鬼发脾气?这是很重要的。发怒的动机,发怒的原因,是怒的对象,比发怒的本身更要紧。我赞成尽可能温柔而不要发怒。但是当神要你为他发义怒的时候,你就不要假温柔。宋尚节博士蒙神重用,因为当神要找人为他讲慈爱的话,很容易找到;当神要找人为他发怒气的时候,没有几个人肯在这方面被神用,所以神使用了他。摩西把两块法板摔下去的时候,是最大的冒犯,因为他把神亲手写的律法--十条诫命--打破了,还有比这更冒犯的神吗?
但是神从来没有为这件事责备过摩西。因为那一次发怒,则是与神同行。神发怒,他也发怒,在发怒上与神同行。但是当摩西两次打击磐石的时候,他不是与神同怒,是自己乱发怒。自己发怒,神不负责;与神同怒,神负责。这是一件很清楚的事情。
此外,有些不对的脾气,我们常常爱发,怎么避免呢?
第一,你还没有发怒以前,快要生气了,请你口水先吞一吞,会减少你的速度。
第二,头脑想一想。
第三,为对方的好处,稍微考虑一下。
第四,记得你应当荣耀神,你的气质上也应当像神,这是很困难的事情。有一次我发怒不成--刚要发怒的时候,前面一个镜子,一看不好看,所以我就不发怒了。所以爱发怒的人,口袋里摆一面镜子,对你有利。